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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R彩票房屋建筑设计标准精选(九篇)
发布时间: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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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R彩票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不同阶段会遇到名目不同的建筑面积,如:设计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工程规划面积、预售面积、规划核实面积、产权登记面积等等。而且,多数情况下同一幢建筑在不同的阶段,每种面积又各不相同,令人产生困惑。为了更深入地理解建设过程中不同建筑面积的内涵,笔者认为有必要对各种建筑面积作一个详细的分析。

  房屋建筑从设计、审批、施工、竣工前后状态下的各类建筑面积,在计算标准及使用范围上存在差异。

  我们现行使用的建筑面积计算有两套国标规范,《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以下简称《建筑规范》)和《房产测量规范》(以下简称《房产规范》)。设计面积依据《建筑规范》计算,适用于工程量的计算,是计算工程造价的依据,从项目设计、招投标和项目报建、施工结算之间的一致性考虑,工程规划许可面积和规划核实面积依据《建筑规范》更为适合。房产测绘依据的《房产规范》则更多从产权角度出发,侧重于房屋的使用价值,计算面积是房产产权、产籍管理、房地产开发利用、交易、征收税费重要依据。计算容积率面积暂没有统一标准,各地为规范建设项目容积率指标的计算、管理工作,在执行《建筑规范》基础上,一般都制定了地方性标准。例如《辽宁省住宅与公建用地容积率计算管理规定》、北京市《容积率指标计算规则》等。

  设计单位依据《建筑规范》计算房屋设计面积,是建筑房屋计算工程量的主要指标,是计算预算造价的主要依据。设计面积经过规划部门审批确认后,变成工程规划许可面积。工程规划许可面积是规划管理、施工许可审批、项目招投标管理的基础。

  计算容积率面积是在设计面积的基础上,依据计算容积率标准折算而来,其是规划部门审核项目设计是否满足用地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等重要指标。

  规划核实面积是指房屋竣工后,由开发单位委托具有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依据《建筑规范》,对房屋进行实际测量计算的面积。此面积是规划部门办理工程规划竣工核实的依据。

  预售面积是指在商品房预售中,由开发单位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按照规划核准图纸上的尺寸,依据《房产规范》,并参考开发部门提供的共用建筑面积使用说明,对尚未竣工的房屋预先计算的面积。此面积可作为商品房网上备案和预销售使用。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屋竣工验收后,由开发单位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质的测绘单位,依据《房产规范》和房屋竣工图纸、变更图纸等,对房屋实测面积。此面积是购房者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他项权证、房款结算等的依据。

  按照计算标准和使用范围将各类面积归为两类,一类是规划审批面积,有设计面积、计算容积率面积、工程规划面积和规划核实面积。另一类是房产测绘面积,有预售面积、产权登记面积。

  现行的《建筑规范》(2013)和《房产规范》(2000)为对建筑物应计或不计面积都有明确的规定,但仔细对照二者,会发现有很多不同之处。如前者对建筑物层高小于2.20m以下的夹层、插层、技术层和层高小于2.20m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按一半计算建筑面积,而后者不计算面积;有永久性顶盖的室外楼梯,前者按1/2计算,而后者全算;等等。这里还没有分析公摊问题,否则差异更突出。客观的认识到两个规范确实存在的差异,就能理解规划和房产两个部门的建筑面积为什么不一致的问题。

  房屋施工前,设计面积、规划许可面积、招投标面积和施工许可面积前后一致,竣工后,即使依据同一建筑面积计算规范也经常得两个不同的面积计算数据,通过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面积关系图.我们不难发现,是在房屋施工到竣工环节出了问题,一般由于房屋建设中不按图施工、施工过程中局部设计变更、竣工后局部改变使用功能等原因导致前后面积发生差异。

  通过以上对房屋建筑面积的差异分析,我们可以通过以下两方面来有效减少这种差异,从而避免开发建设中有可能因建筑面积引起的种种纠纷。

  (1)把好建设项目规划审批关,建筑面积、计容积率面积计算依据统一标准,单项建筑色空间如避难层、住宅内的阁楼、各式阳台以及超高建筑、地下室、地下商业等需要明确标注。形成建筑面积计算明细表,明确哪些面积全算、哪些面积算一半,哪些部位不算面积,哪些面积计算容积率。从源头上防止少算、漏算、错算,确保规划审批面积的准确性。

  (2)加强建设项目批后管理,严格执行建筑放线验线、验槽制度,通过规划执法、建筑质量监督等部门对施工全过程监管,确保建设项目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对于未严格按照规划审批的设计图纸施工的,及时纠正,产生面积差异的,应依据《城乡规划法》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做好房屋销售面积预测工作,预测图纸必须是规划部门审核批准的图纸,确保资料的真实有效。在预测过程中,应该注意将开发单位提供的建筑施工图纸与规划核准图纸进行对比。遇到不一致的地方,加强与规划部门沟通,要求开发单位及时改正,提高预测面积的准确度,减小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之间的差异。

  (2) 商品房销售后,开发单位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已预售的房屋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影响公摊面积的公共设施部分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如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征得全体受让人同意,并报规划主管部门批准同意后方可实施。通知测绘单位修改,变更预售面积。

  按照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一般要求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到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后再到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许可等建设手续。实际工作中,施工图审查过程中局部调整很容积导致建筑面积变化。如果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前置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前,能减少由于设计缺陷等原因导致的设计变更,能有效提高设计面积计算的准确性。

  当房产测绘面积与规划许可面积不同时,房产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应加强沟通协调。本着服务,从解决问题的角度,客观解决因面积差异出现的问题。

  通过以上分析,房屋开发建设过程中各类建筑面积在正确使用计算规范的同时,要客观承认、正确理解建筑面积差异存在。通过加强项目审批、建设、验收管理,政府各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作,最大程度的避免房屋竣工前后的面积差异,从而有效降低因面积差异带来的各种烦恼和纠纷。

  防渗设计是房屋建筑建设过程中的必须环节,避免房屋建设受到渗漏的过度影响。针对房屋建设的实际,提出有效的防渗设计,重点提高房屋建筑的防渗能力,排除各项渗漏因素的影响。分析房屋建筑防渗设计中的主要技术,体现技术施工的价值,优化房屋建设的质量,提升房屋建筑的建设水平。由此可见:防渗施工技术对房屋建筑具有一定的保障作用。

  房屋建筑渗漏具有多种表现形式,影响房屋渗漏的因素并不是单一存在,对其进行如下分析:

  1、工艺因素 工艺是引发房屋建筑渗漏的重要原因,工艺是防渗处理的核心,无法保障工艺质量,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防渗处理的能力[1]。例如:施工人员不遵循施工工艺的具体要求,忽视工艺标准的约束,导致防渗工艺处于被动状态,增加房屋建筑渗漏的机率。

  2、设计因素 设计是房屋建筑的施工标准,防渗设计环节与房屋建筑的防渗能力密切相关,基于设计因素引发房屋建筑渗漏的原因有:(1)整体设计过分单调,没有对房屋建筑设计进行全面分析,集中于一方面进行防渗研究,降低防渗设计的标准性;(2)缺乏数据支持,实行防渗设计时,未对房屋建筑的实际环境进行考察研究,忽视外界环境的影响,无法做到优化处理;(3)防渗设计不具备专业性,部分房屋建筑属于现代新型构架,而防渗设计始终处于传统方式,不能满足建筑的防渗需要。

  3、材料因素 材料对房屋建筑渗漏的影响比较大,建筑墙体渗漏,大多由材料因素引起,大量不合格的材料投入建筑工程,着实降低防渗能力[2]。例如:房屋建筑工程选用性能较低的防水材料,材料本身防水能力不高,即使投入防渗结构,也无法发挥高效的防水作用。材料因素引发的渗漏,在技术处理上,难度比较高,因为材料施工过程中较难发现防渗缺陷,只有投入使用后,才可发现严重的房屋渗漏。

  房屋建筑渗漏的类型基本集中在建筑本体,很少一部分属于安装器件引发的渗漏,分析如下:

  1、外墙渗漏 外墙渗漏比较严重,基本是由防渗工艺处理不到位引起,例如:外墙剪力不足,导致外墙表面受到的牵拉力不能处于平衡状态,影响外墙固定,一旦剪力值偏离正常的施工标准,裂缝基本由墙体内部产生,逐渐扩散到外墙表面,外墙表面表现为裂缝,如果出现雨水天气,外墙渗漏表现明显,渗漏程度比较深。

  2、窗体、烟囱渗漏 不可缺少的构成内容,窗体安装需要遵循严格的安装标准,由于实际窗体空隙超出标准,在缝隙填充上,需要人工处理,并提高工艺精准度,窗体空隙超出标准导致无法利用填料约束空隙,形成渗漏;烟囱引发渗漏的原因基本是密实不到位,促使水分在顺势流入到房屋内部。

  3、屋面渗漏 屋面渗漏的表现具有一定的局限性,集中体现在屋檐、天沟附近,此部分受到环境的影响,再加上干扰防渗材料的根本性能和工艺施工不足,为屋面埋下渗漏隐患。屋面结构属于房屋建筑的基础部分,施工材料热胀冷缩的情况较突出,屋外环境降低时,施工材料收缩,形成一定程度的冷缝,无法保障屋面防渗的密实性。

  4、安装器件渗漏 房屋建筑需要安装器件,方便居民生活,如:热水器、卫浴等,器件在施工的过程中,涉及大量的水资源,引发渗漏的原因较为复杂,例如:安装不到位、配件不合理等,导致器件安装不规范,无法体现防水效果。

  防渗漏施工技术对房屋建筑起到保护、防渗的作用,稳定房屋建筑结构,提高性能,分析常用的防渗漏技术。

  1、外墙防渗技术 外墙防渗需要按照明确的参数规定进行,特别是在外墙连接或缝隙处理方面,需按照标准规范执行,例如:针对外墙施工过程中的缝隙,采用砂浆填充,尽量不使用干砖体施工,防止砖体过量吸收砂浆中的水分,影响砂浆的工艺性能。砖体是外墙的主要组成,尽量保障砖体的优质性,满足外墙的防渗需求[3]。因此,针对外墙防渗技术,提出几点注意事项:第一,控制外墙施工材料的混合,取含砂量

  2、窗体、烟囱防渗技术 窗体防渗技术:重点规划窗体与墙体的缝隙位置,控制缝隙

  3、屋面防渗技术 屋面防渗属于防渗施工技术的重点项目,提高屋面防渗能力,可以通过控制防渗施工质量实现[4]。例如:某地区房屋建筑在屋面防渗处理上,综合研究房屋建筑所处的环境以及当地气候因素,选择适当的防渗材料,确保防渗材料符合工程标准,该工程在防渗材料使用前,先进行防水试验,确定防渗材料处于合格状态后,依次涂抹防渗涂料,完成后,大约晾晒一天,立即采取注水测试,及时发现防渗技术处理不足的地方,再次进行防渗涂料的涂抹,直到屋面防渗部分不会出现渗漏、渗水。

  4、器件防渗技术 针对器件提出的防渗技术,首先需要确保器件打孔尺寸的准确性,按照打孔规范执行,提高打孔专业度;其次处理打孔漏洞,尤其是在容易积水或积水量比较多的地方,给予防渗处理;最后做好排水工作,避免水量过多,发生渗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三)审核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补偿安置方案,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房屋拆迁通告;

  (四)审查房屋拆迁资格、房屋拆除企业资格,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房屋拆除企业资格证书;

  (六)监督房屋拆迁保障资金使用,对房屋拆迁活动进行检查、指导、监督,依法查处房屋拆迁违法行为;

  市拆迁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办)是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办事机构,具体负责全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

  第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须向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交下列文件和资料:

  (三)房屋拆迁计划。包括拟搬迁、回迁时间、地点、户数、面积、套型,工程开工、竣工时间,委托拆迁协议和委托拆除房屋协议。

  (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包括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的状况、使用性质、产权归属、面积、过渡方式及具体措施、安置意见、安置面积、拆迁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数额、调换产权房屋地点。

  第四条拆迁人拆迁住宅房屋,按照每户3万元标准开具房屋拆迁保障资金认定书,并将该款存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由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安置房建设情况监督使用。

  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缓建、停建拖延建设周期的,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可将住宅房屋拆迁保障资金调拨用于安置房屋建设。

  第五条房屋拆迁通告后,市拆迁办应当通知有关部门在拆迁范围内暂停办理营业执照和房屋交易、借用、析产、赠与、租赁、典当、抵押、调配手续,暂停办理时间为六个月。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再行新建、扩建、翻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不得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和经营范围。

  第六条自行拆迁的单位或者被委托拆迁的单位均须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资格审查合格,并取得房屋拆迁资格证书。

  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书后方可从事拆迁工作。

  第七条统一拆迁或者委托拆迁的,拆迁人应当与具备房屋拆迁资格的单位签订委托拆迁协议,并缴纳拆迁服务费,具体标准由市物价部门核定。

  被委托单位应当对拟开发项目进行前期调查摸底,提出测算报告,向拆迁当事人宣传拆迁政策,协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协议书、动员搬迁及信访接待,提供安置房屋设计图纸以及回迁选房排列顺序。

  第八条搬迁期满后,拆迁人应当持房屋拆迁许可证和市拆迁办出具的搬迁期满证明到专业公司办理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手续。

  第十条房屋重置价格、结构分类及各类房屋成新评定标准按市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房屋拆除必须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由具备房屋拆除资格的企业拆除。拆迁人与拆除企业的拆除协议应当报市拆迁办备案。

  (一)原房建筑面积40(含40)平方米以下一间居室的,按照一类标准套型安置;

  (二)原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一间居室或者原房屋建筑面积40(含40)平方米以下二间居室的,按照二类标准套型A型安置;原房屋建筑面积40平方米以上50(含50)平方米以下二间居室的,按照二类标准套型B型安置;原房屋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60(含60)平方米以下二间居室的,按照二类标准套型C型安置;

  (三)原房屋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上二间居室或者原房屋建筑面积70(含70)平方米以下三间居室的,按照三类标准套型A型安置;原房屋建筑面积70平方米以上85(含85)平方米以下三间居室的,按照三类标准套型B型安置;

  第十四条安置标准套型超过原建筑面积的部分以及由于房屋结构、户型设计等原因,超出安置标准套型建筑面积的自然差(不够自然间的)部分,按基本造价结算VR彩票。

  出租的私有住宅房屋安置使用人的,超出的自然差(不够自然间的)按成本价格结算。

  第十五条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人合住一处成套住房,有多个房屋产权证照或者房屋使用证明的,按照一处成套住房安置;按照基本造价结算的就近上靠标准套型增加面积资金,由被拆迁人分别承担。被拆迁人要求分别安置的,按照原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应当安置房屋建筑面积及相应的增加面积建设资金。超出应当安置建筑面积标准的部分,按照同类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结算。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以市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六条被拆迁人承担的增加面积基本造价为每平方米600元。成本价格以市物价部门核定为准。

  第十七条拆迁住宅房屋,对被拆迁人易地安置的,由拆迁人按照原拆迁区位应当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标准套型建筑面积的普通商品房平均价格与被拆迁人应当缴纳的增加面积款之差,易地购房安置。

  易地安置购房款=原拆迁区位应当安置被拆迁人房屋标准套型建筑面积原拆迁区位普通商品房每平方米平均价格-被拆迁人应当缴纳的增加面积款。

  第十八条拆迁公有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合法使用证明记载为准;拆迁私有房屋以房屋所有权证或者房产执照记载为准,原房屋实际建筑面积小于记载的,以测量为准;建筑面积无记载的,建筑面积计算方法为:

  第十九条安置被拆迁人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按照本市有关房屋建筑面积计算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安置房的主卧室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最小卧室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阳台面积不超出标准套型建筑面积的8%-10%,超出标准套型建筑面积10%的,不计算为应当安置建筑面积,按照基本造价收费。

  (二)易地迁建所需原面积土地发生的使用费及调换原面积土地所发生的费用差;

  (三)易地迁建的,由拆迁人按照实际发生搬迁运输费的50%一次性付给搬迁补助费;

  (五)恢复原生产规模配套设施(供水、排水、供电、供热、供气、通讯等)所需费用。

  第二十二条拆迁国有、集体单位的生产、营业等用房,被拆迁人自行解决临时用房或者其主管部门协助解决临时用房的,由拆迁人以被拆迁人在停产停业范围内的职工拆迁前上年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国家规定的各种固定补贴为标准,一次性付给3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对确实无力解决临时用房,因拆迁而停产停业的,从搬迁之日起至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回迁之日止,由拆迁人以被拆迁人在停产停业范围内的职工拆迁前上年实际发生月平均工资、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国家规定的各种固定补贴为标准,逐月付给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二十三条对具有非住宅房屋合法产权证照或房屋合法使用证明,在批准拆迁之前取得营业执照并利用该房屋从事生产经营的私营企业和个体业户,因拆迁而停产停业的,从搬迁之日起至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回迁之日止,由拆迁人按照拆迁前上年度市劳动部门批准的用工合同人数(当年度领取营业执照的,按照当年度市劳动部门批准的用工合同人数),以本市上年市统计部门统计的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逐月付给停产停业补助费。

  第二十四条拆迁非住宅房屋,对营业执照登记的法定代表人与房屋合法产权证照所有人或者房屋合法使用证明使用人不一致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予补助、补偿和安置。

  第二十五条拆迁人付给被拆迁人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或者停产停业补助费,回迁日在当月15日前的,按照半月付给;回迁日在当月16日以后的,按照全月付给。

  第二十六条拆迁住宅房屋由拆迁人一次性付给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一次性安置定居的每套130元,临时过渡搬迁的每套260元。

  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使用人因拆迁而自行安排住处的,由拆迁人按照应当安置被拆迁人标准套型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一类标准套型每月60元;二类标准套型每月80元;三类标准套型每月100元;三类以上套型每月120元。

  第二十七条在过渡期限内互换房屋的,必须经拆迁人同意并按照原房屋补偿、补助和安置。办理互换手续后由拆迁人报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八条由于拆迁人的责任使被拆迁住宅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不能回迁的,从超期之日起至回迁安置时止,加发1-3倍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规定过渡期限1-12(含12)个月的,加发1倍;超过规定过渡期限13-24(含24)个月的,加发2倍;超过规定过渡期限25个月以上的加发3倍。

  第二十九条拆迁人不得擅自改变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审定的安置被拆迁人住宅建筑设计施工图。施工期间由于安置套型不对应确需改变的,必须经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批准。

  回迁前,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按照安置房源图纸审批表核实房源,经核实房源不符的,不得回迁安置被拆迁人。

  第三十条工程竣工后,拆迁人持质检、综合验收合格手续到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办理回迁安置审批。

  第三十一条安置被拆迁人的房屋分配实行先搬迁、先交增加面积款,优先自选住房的办法。

  第三十二条回迁进户时,拆迁人必须向被拆迁人结清补偿、补助费用,被拆迁人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缴清应当缴纳的费用。

  自回迁之日起,因被拆迁人未缴齐应缴费用而未回迁的,应当保留安置房6个月,逾期仍未缴齐的,可由拆迁人调剂与原房相应的房屋一次性安置,也可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和区位差价作价补偿。

  第三十三条拆迁人应当承担被拆迁人的电话停机费和一次性恢复使用费用或者被拆迁人要求迁移的一次性迁移费。

  第三十四条被拆迁人回迁时,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限期将搭建的暂住临时房屋及应当拆除而未拆除的建筑拆除。

  第三十五条市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拆迁档案制度,加强拆迁资料的管理。对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原始资料必须整理齐全存档,妥善保管15年以上。

  对于房屋建筑本身来讲,给人们提供一个良好与舒适的生活环境,使得人们免受风吹日晒,从而保证人们的学习效率与工作效率,这是房屋的功能价值;而房屋本身的美观性能够符合人们的审美需求,并且使得房屋本身与周围一些物体良好地结合起来,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这是房屋的美学价值。而对于房屋建筑设计人员来讲,如何将房屋的功能价值与美学价值统筹起来,是房屋设计质量优良的关键所在,因此一个优良的房屋建筑设计师应该引入房屋建筑结构优化设计的理念,并且充分考虑房屋的功能价值与美学价值,进而寻求出一个最佳的房屋优化方案,从而设计出满足建筑结构设计优化要求与人们需求的房屋建筑。

  所谓的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是指在进行房屋结构设计的过程中引入先进的设计理念,采用合理与科学的方式选择出最佳的设计方案,从而使得设计出的房屋建筑在各项标准上都能够达到最佳的标准。而建筑结构设计优化主要分为房屋建筑的各部分设计优化以及整体设计的优化,而对于房屋建筑来讲是一个由许多部分组成的一个有机的整体,那么在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方面,整体设计的优化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重视房屋建筑结构整体设计的优化,才能够使房屋建筑结构的各个部分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相互协调,成为一个整体,才能够使得设计出来的房屋更具完善性。

  在建筑结构设计的优化方案上,应该遵从做到更好的理念,不断使房屋结构设计更加完善。而对于具体的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方案来讲,首先应该保证房屋的性能与房屋结构的良好性与结构的稳定性,在此基础之上,不断引进先进的设计方案,对设计方案进行不断的探索与创新,从而设计出更加优秀的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方案。

  随着人们对房屋建筑的要求逐渐提高以及市场中竞争的不断增加,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优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优化不仅可以大大增加房屋建筑本身的美观性,使得房屋建筑结构更加稳定,从而增加其本身的实用性,这样会大大增加房屋建筑本身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对房屋建筑的工程造价进行严格与合理的控制,从而使得建筑企业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投资减小到最小,进而实现了建筑企业盈利的最大化,因此就必须对建筑结构设计进行优化。

  除此之外,在对结构设计优化和传统房屋结构设计的比较中可以看出:经过结构设计优化的房屋建筑要比传统的房屋结构设计所投入的工程造价节省6%―35%,而且应用结构设计优化技术能够使得整个房屋建筑中的各个组成部分得到合理与最佳的协调,从而保证房屋建筑整体的美观性与统一性。除此之外,结构设计优化技术还能够对建造房屋的材料进行合理的利用,从而不仅仅大大增加了房屋建筑的质量与安全系数,而且通过对建筑材料利用的最大化实现了房屋结构设计过程中的经济性与实用性的理念。

  对于建筑结构设计优化,首先应该纵观房屋建筑的整体,将房屋建筑整体结构设计优化作为整个结构设计优化的重点,那么就应该设计房屋建筑的模型。其具体的方法与步骤主要如下:

  (1)由于在具体的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过程中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要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对房屋建筑结构的影响,因此在变量的选择上要具有合理性与科学性,这就需要房屋设计师在对参考指标进行选择的过程中不应该选择影响因数较多或者变化幅度较大的参数,这样就可以尽可能地避免外界一系列因素的影响,从而能够十分准确并且十分迅速地找出最佳的参数取值。

  (2)充分考虑各个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选择出最适合此房屋建筑的函数来进行对房屋结构设计的辅助运算。在对房屋结构进行设计的过程中,设计师可以对事先设计出的一些函数进行计算,例如:房屋横截面尺寸的函数和钢筋尺寸面积的函数等,通过事先预算,要找出最经济与适合的一组函数,从而不仅可以保证建筑材料的 合理利用,而且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大大节省投资的浪费,达到节省成本的作用。

  (3)要对条件进行准确与详细的测量。对房屋建筑结构的设计中,保证房屋建筑的质量与安全系数是建造房屋的基础,因此对于房屋设计人员来讲,应该首先保证房屋质量性与房屋结构的稳定性,要与房屋本身的具体情况有机结合起来,充分考虑与注意到在房屋建筑实际的施工中与实现对房屋结构进行设计的差异,从而设计出能够更加负责要求与标准的最佳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对于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整个过程来讲,其本身就是一个十分复杂的过程,而要想找出最佳的房屋结构设计方案,就必须要对所有的数据以及条件进行详细与准确的计算,通过对各个计算结果进行比较进行得出最佳的房屋结构设计方案。在此期间所要计算的数据与方法是十分繁琐与复杂的,那么就会消耗大量的时间,并且一旦在计算过程出现失误或错误,就会给最后的方案选择带来一定的误差。因此,在对数据以及条件进行详细与准确计算的过程中应该充分结合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找出可以将问题进行简单化的计算方法,从而不仅可以大大提高计算的准确度,还可以节省大量的时间,从而提高对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效率。

  在对设计完房屋建筑结构模型与选择出最佳的 计算方法之后,就需要相关设计人员充分结合上面的两个步骤选择出最佳的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程序,进而保证房屋建筑过程中各个功能的完善性与正常的运转,从而可以提高房屋建筑的整体工作效率,这对于房屋建筑结构优化设计来讲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在相关设计人员对各种数据进行计算并且得出相应的计算结果之后要对这些数据进行详细与综合的分析统计,要把握整个房屋建筑结构设计的全局,充分考虑到各个设计方案的优点与缺点,并选择出一套最佳的设计方案。

  总而言之,房屋结构设计中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是一个繁琐而且复杂的过程,它不仅可以保证房屋建筑的良好质量与建筑结构的稳定性,还可以在大大增加房屋建筑的美观性的前提下,将投资成本控制在最小,从而不仅满足了人们日益增长的需求,还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建筑企业盈利的最大化。因此房屋结构设计中建筑结构设计优化对于当今房屋建筑来讲是十分重要的。

  [1] 周宏伟.刍议房屋结构设计中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方法的应用[J].四川水泥,2014,(12):283-283,286.

  [2] 常青.浅谈房屋结构设计中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方法的实际应用[J].新材料新装饰,2014,(8):459-459.

  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是指在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过程中,为了完成建筑工程建设要求,在项目规划、施工、验收等环节需要投入的资金总额。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主要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费用、建筑工程安装费用、勘察设计费、设备费用以及其他费用等内容。房屋建筑工程造价是房屋建筑工程建设至关重要的组成环节,贯穿于整个工程建设中,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投入情况,直接影响着工程项目的决策、项目计划的制定以及建设资金的筹集,关系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进度、成本以及建设的投资效益。

  从当前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实践状况来看,尽管多数建筑企业都能意识到其工程造价的重要性,但在具体操作中仍存在着一些较为明显的问题亟待解决。

  当前,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模式过于陈旧落后,管理体系不够完善,许多项目建设单位仍然沿袭传统的定额模式,致使工程项目计价不清,管理紊乱,难以有效地估算成本,准确性、有效性较差。加之,房屋建筑工程的开发商对工程的进度与质量要求高,而工程设计单位则侧重开工程质量与管理,工程施工承包单位则重视工程的施工进度。不同的侧重点,使它们对工程的造价的在认识上就存在偏差。这也使得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流于形式。同时,房屋建筑工程项目在投资预算上大多是依据从前的信息,虽然很多的造价部门会定期进行一些价格的调整,但是很多工程信息的公布还是不能及时的提供给管理人员所需的信息,缺乏一个完整的工程造价信息系统,这很容易造成工程资料信息的缺乏、信息资源的闲置浪费,进而影响整个工程造价管理。

  目前房屋建设工程项目基本都采用招投标的方式,但是招投标制度并不完善健全,致使招投标未能完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这就导致一系列的随意分包、规避招标、串通招标、泄露标底、骗取中标等现象出现。如,有些投资方只希望以低价招标,但是往往忽视对投标施工单位或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审查,导致出现转包行为,承包方往往采取“低价中标,索赔盈利”的方式承揽工程,靠合同漏洞和监控不力来“赚钱”,有些建设单位为了节约成本而偷工减料,甚至出现烂尾工程。房屋建筑合同管理不规范首先体现在合同的签订上,主要是合同文本不规范,违法承包人利用其他承包商的名义签订合同,违法签订合包、转包合同。没有建立合同数据档案,合同网络系统,无法使权利双方的合同责任清楚明了。

  当前,房屋工程造价管理全程监控力度不大,缺乏对工程造价的主动控制,多在事后进行被动控制,缺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事前控制,工程监理单位通常关注的管理内容只是局限于施工阶段的质量与进度,对投资决策方面却很少介入。同时,建设、设计与施工的单位之间缺少沟通,未能形成统一的造价管理目标,在设计阶段,设计单位尽管对工程概算进行细化,但是对于设计方案造价指标缺少控制约束,如设计人员人为随意变更设计,抬高标准的情况时时可见;而由于精度、深度不足,等到施工时频繁变更的设计也不少;对施工图预算的审定和报批方面,缺乏有效的方案和严格的程序,造成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的被动局面。

  探索合理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策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有助于降低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资成本,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的效益最佳化。

  完善房屋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是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成功的首要前提。针对当前建筑企业存在管理观念落后,管理模式陈旧的问题,在今后,我们应该注意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结合自身实情况,完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体系,打破制约建筑业发展的障碍,促进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实现。同时,要建立和健全房屋工程造价管理信息系统?。随着建筑市场的开拓与开放,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事务中大量的数据信息迫切需要快速及时、科学准确地做出决策,计算机的广泛应用,为工程造价管理的变革提供了坚实的平台。因此,建筑企业要建立完善的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信息库,加强运用计算机技术,建立多渠道的信息体系;大力扩展工程造价管理咨询的渠道;有效地为工程建设主体单位提供当地工程造价指标、指数,还有政策法规、调价文件和一些材料价格等信息,科学准确地做出决策,更好地满足了工程造价管理职能部门的需求以及作为用户的建立主体各方面要求,实现工程造价的动态管理。

  工程招标投标包括设备以及材料的采购招投标和施工的招投标两大方面,通过招投标,建设单位可以选择技术力量雄厚、 综合素质好,信誉度较高并且有较强质量意识的施工单位,能够让负责的施工单位入手,对工程造价的控制起到一个保障作用。在招投标中,需要把握以下要点:一是在科学的招标文件指导下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投标工作。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地选用经济实力雄厚,符合实际建设情况的施工单位。 二是注意比较招标者,选取合理低价者。既要避免为强调质量而抬高工程造价,也要避免一味追求低价忽视工程质量,而是要在低价的成本以及相应的质量标准中找到一个合理的低价。三是做好合同的内容协商以及签订工作,完善合理的责任分摊制。签订合同前,要注意合同是否合乎法律,合同主体是否具备签订资格,施工单位是否具备审核批准文件等,切忌为了承包工程丧失原则;注意合同是否完整,规范、设计图纸等构成合同内容的资料是否准备齐全、合同中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处理规定是否完善等。对某些敏感条款,要做好明文规定,切不可含糊其辞。四是注意合同变更。进行变更合同时,要及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切忌先变更合同内容在谈判确认,更要注重不能自行变更合同内容。

  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的全面控制,即对房屋建筑工程从开发到竣工所有涉及到的工程造价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并设计相应的工程流程,规范操作行为,依法制止垄断和种种不正当竞争,保障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以确保工程造价的准确性与其对工程建设的实际指导意义的发挥。同时,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事前控制,深入房屋建筑工程建设的现场进行调查,对每一个项目的实际费用开支进行摸底,还要结合市场实际变化,对工程造价相关费用的增加进行调整。此外,还需对工程开发方、工程设计方与工程施工方几个方面进行全面协调,并对信息进行及时的沟通,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另一方面要注意加大动态跟踪控制。房屋建筑工程一般都会有很长的周期,在工程建设周期期间,建筑市场不可避免地会发生一些变化,如房屋建筑工程建设所需要的材料市场价格出现变化,工程建设的人工费用市场价格出现变化加大动态追踪控制,可以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工程支出费用进行实时控制,当发现工程费用支出与预算发生偏差时,应通过正规程序进行资金投入增加的申请。

  总之,加强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已迫在眉睫,在实际工作中,建筑工程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优化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过程,提高房屋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水平,促进房屋建筑工程建设项目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实现效益最大化。

  要想建筑设计达到节能环保的功效,就必须使整个房屋建筑具备良好的通风效果。但是,实际情况告诉我们,建筑设计人员对房屋建筑的实用面积、结构安全、美观时尚较为重视,很少去考虑房屋建筑性能、品质及环保等因素。经过审查才发现施工设计图中对这些因素的反映情况还不能完全达到房屋建筑的需要,可此时建筑设计方案已经确定下来,接着设计人员就只能对施工设计图进行微调,为了争取时间,设计人员就只是对整个设计简略的计算了一下,草草的调整了一下。效果可想而知是不理想的,既不能节省资源,而且很难实现。

  建材作为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建材是整个房屋建筑的“骨骼”。企业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在结构设计中应用的传统金属材质的管道,易生锈、易腐蚀、易渗漏、易结垢,不仅损耗大,还易产生二次污染。在房屋设计时,护墙体消耗能量最大建筑的形体变化是建筑外露面积的主要因素之一,追求建筑形体的多变,而忽视建材消耗量的大小。这也是不重视建筑节能的又一方面。

  许多建筑设计师没有节能的意识,更谈不上节能技术应用。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建筑设计师不能只是一味的去套用标准图,要结合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分析其建筑的环境及条件来实施房屋建筑的设计,设计时,要明确节能环保对房屋建筑的重要意义,使建筑结构设计能够达到节能环保的目的。另外,有些建筑设计师十分注重建筑的独特性,完全没有节能的理念,使得许多房屋建筑达不到相应的设计效果。

  节能设计讲究的就是自然通风、建筑遮阳,但是随着人类生活水平的提高,审美理念的不断提升,却忽视了传统的建筑措施,导致许多房屋建筑不能达到有效节能的效果,对节能高科技十分的注重,对低成本的节能技术却忽略不提。导致整个房屋建筑工程的造价十分的昂贵,由于设计的标准太高,不能结合房屋建筑的实际情况,只在一味的追求理想化,使得整个建筑最终达不到建筑设计的标准,达不到节能环保的效果。若在以后的设计中,还是不能权衡好节能高科技和传统节能措施,只注重技术和速度,那么,我们房屋建筑事业就很难持续的发展下去。

  对于现代化的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优化重要性不言而喻。高质量的设计方案,可以使得房屋的实际使用价值大大提高,同时可以实现建筑的美学价值和经济价值升值,进一步的节省建筑原材料的损耗,有效的保护了周边的环境,为居住者创建了一个优美和温馨的家园。现代化的建筑项目讲究的是整体效益和综合效益,如何在建筑结构设计当中尽可能的节省开支、减少材料损耗,在确保了美观耐用、扎实稳定的基础上,全面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客户的功能需求,将是所有建筑企业所共同追求的。与传统的建筑结构设计方案和理念不同的是,现代化的建筑结构设计可以使得房屋建设成本进一步降低,对现有的材料进行充分利用,对布局形式和平面设计进行优化,并且对房屋内部各个不同的组成单元、组成部分进行巧妙的设计和重新组合,可以使得各个独立的部分各自之间紧密的衔接起来,发挥出共同的作用。同时,在对局部结构设计进行优化的同时,还可以使得建筑的安全性达到全新的标准。所以VR彩票,房屋结构设计优化对于现代化的建筑企业来讲,必不可少、势在必行。

  施工人员在施工的过程中,选取适宜的材料可以有效地达到节能效果。也就是说,要想达到建筑节能要求,就必须应用符合实际施工需求的材料,增强及完善施工人员的施工工艺。由于太阳能是可持续发展的能源,因此我们在房屋建设的过程中,可以将此能源引入到建设中去,这样不仅能起到节约能源作用,而且还可以降低设备需求的能源损耗。加强建筑围护节能工作。在较大的耗热量的建筑围护需求下,会耗损掉1/3以上的建筑采暖能量,另外,还要对此部分进行科学有效的方法去保温,从而加大建筑节能的效果,使整体建筑达到隔热保温的良好功效,此方法在建筑节能环保技术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在保温性能差及热环境效果较差的环境下,进行采暖时会损耗许多能量,因此,我们的施工人员要提高施工工艺,使外墙在很好的围护下达到保温、节能的效果。

  首先需要设计出一个基本的、初步的结构模型。第一个阶段是选择变量,在一般情况之下一些常用的数据指标,诸如预期建设生产的损失参数、结构设计的目标参数、房屋的价格参数以及房屋建筑的结构可靠性参数等等,是重要的变量指标,同时也是房屋结构设计当中需要重点考虑的环节。设计人员应当采用考虑因素比较少的并且变化幅度较小的指标作为主要的衡量参考指标,这样整个房屋结构设计优化的难度就会大大降低、工作强度也会随之降低,设计者也就可以更加准确的找寻出最佳的设计方案。第二个阶段是确定相关的设计函数,设计者应当在大量的函数和指标当中确定得出与房屋的钢筋尺寸以及横截面积最为相应的一组函数指标,并且对各个组别的函数性质进行分析,力求降低工程成本。最后一个阶段是针对结构设计的条件进行衡量,由于房屋建筑自身的特点,对于耐用性和结构稳定性要求严格,所以设计者需要对房屋整体构架的稳定性、房屋尺寸、结构刚性、局部受力限制、房屋结构墙体的缝隙限制、结构变形限制、整体构架的体系规格系数、单元零件的规格指标、结构确定程度以及构件的可塑性等等进行分析。在实践之中还应当结合建筑的具体情况,分析、比较目标和约束条件,保证结构设计可以得到优化、可以符合相关需求。

  门窗的保温性与气密性是房屋建筑中的重点,在传统设计中,通常使用单玻实腹钢窗,而它的气密性和保温性能都比较差,针对这种情况,目前我国对门窗保温做出了明确规定,比如要加强阳台和窗户的保温,改善门窗保温效果,降低门窗的传热系数等。因此一些弹性密封条就成了很好的节能材料。比如在窗户门框边沿都抹上密封膏,在门框与窗户之间使用一些泡沫、橡胶密封条,在扇与玻璃之间可以使用一些弹性压条来处理等等。当窗子使用的是金属窗或者钢塑复合窗时,可以利用镀膜玻璃、空玻璃等,避免其产生冷热板桥,降低辐射VR彩票。并且在设计保温的同时,还要注意防火防盗,可以在门内空腹处添加岩棉板或者聚苯乙烯板,增加它的绝热性能。这些措施都可以使门窗节能性得以提高。

  整个房屋建筑过程中都离不开建筑材料,所以建筑材料在节能环保设计上有着重大作用。选取合理的节能材料,不仅要注意节能,还要经济、高效。目前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形形的节能材料被研发出来,设计人员可以根据房屋设计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高效的节能材料,还可以选取一些常见的地方性材料。比如传统管道是金属材质,在用作水管道材料时,就容易发生结垢、渗漏、腐蚀、生锈等问题,此时使用优质塑料管就可以解决这一问题,不仅减少损耗,还不会产生二次污染,这种绿色管材既省能耗又环保,有着很好的节能效果。

  硅酸盐砖、烧结空心砖和烧结多孔砖、建筑砌块、建筑板材、玻璃棉制品等都是国家提倡优先使用的节能材料。硅酸盐砖主要原料是钙质材料和硅质材料,通过一定量的石膏等,经过搅拌、压制、养护等工艺而成,非烧结硅酸盐砖有蒸压灰砂砖、矿渣砖、煤渣砖、煤粉灰砖等,其中在建筑材料中广泛应用的是蒸压灰渣砖。烧结多孔砖和烧结空心砖,它们都是以黏土、页岩为原料,砂浆用量少,节能性好,保温性也不错,主要用于非承重部位。建筑砌块的自重轻,生产不用土,施工节省砂浆,造成的能耗也比较低,经常用于地基和抗震处理。建筑板材如GRC空心条板重量轻、强度高、耐水性好、抗冲击、隔音效果好,所以经常用于公用或住宅建筑的墙体。玻璃棉制品热导率小、耐腐蚀、隔热保温、隔振性能好,通常用于隔热和建筑保温的部位。

  在分析建筑四周的环境及气候的条件基础上进行建筑的整体结构设计,选址、规划、建设这几个步骤都不能马虎。针对不同的地域设计结构不同的建筑,包括建筑朝向、建筑体型、建筑组合等方面。了解好其外部环境,根据当地的地质和水文等条件,改善建筑周围的小气候。比如对房屋选完确切地址后,可以建造一些人造湖、加大绿化,这种人性化的设计不仅能降低噪声、美化环境,还可以净化空气,将房屋建筑与外部环境相结合。建筑结构设计者追求的目标就是在考虑历史文化、城市规划、成本、节能环保的多种因素的情况下,选择最合适的房屋建筑结构设计方案。

  在建筑结构设计中,总结出在设计中应从规划、设计、构造等方面充分合理利用当地的自然资源,权衡各方面的因素,寻求人、建筑、环境与经济、节能之间的完美融合。在学习先进理念的同时,不忘中国传统建筑风格,二者的结合才是建筑业追求的目标。因此,坚持建筑结构设计的节能环保,有利于从根本上促进能源资源节约和合理利用,和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有利于长远地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保护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2]许冬侠.浅析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的节能环保[J].能源与节能,2013,05:52-53.

  房屋整体结构框架包括很多部分,上部结构占据重要比例和地位,以梁、板、柱、墙为组成元素的集合体,面临很多缺陷和不足。第一,连梁设计不科学缺乏条理性,实际操作中没有保持高度严谨负责的态度,对施工操作具体流程不够清楚。第二,设计人员在进行楼板测量计算时,对楼板受力情况了解不彻底,缺乏合理有效的分析办法,长此以往,楼板由于不堪重负受力不均匀出现裂痕。不仅如此,上层结构不稳定不牢固等都需要设计工作者认线地基基础设计问题

  在房屋建筑设计过程中,设计人员面临不同类型的施工场地,在具体工作过程中,设计人员需要进行详细查验和对比判断。而在实际工作当中,设计人员普遍存在虚拟刻画或者转述表达等情况,未能做到科学真实的评价判断,设计方案与实际需求严重脱节。在这种条件下,地基基础设计也经常出现各种不合理情况,给相关企业造成巨大的利益损失,基于此,施工手段的优化提升无法获得明显成效。不仅如此,沉降问题得不到有效重视也是地基基础工作的缺陷和隐患,凭借以前的经验教训,作为后续施工建设的参考依据,其准确性与安全性均有待考量,房屋建筑质量水平和功能效用都会受到严峻挑战。2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优化技术的应用

  当下,房屋建筑的平稳发展使得设计工作需求更加稳定,人们开始规范重视材料选择与使用工作。钢结构框架的开发运用,获得房屋建筑领域的认可与青睐。设计人员开展房屋建筑钢结构设计时,需当综合考虑各类因素所产生的影响和干扰,施工现场需要认真检查,把客户需求作为发展目标,综合分析钢结构所存在的优势与缺陷,准确运用钢结构建设。钢结构作用功效能否最大化,与施工现场环境条件以及用户需求意向是密不可分的,设计人员需要进行多重考虑和打算,寻找最佳设计组合形式。房屋建筑设计一旦拟用钢结构,就需要探讨寻求先进的科学技术,充分体现钢结构自身优势特点,并逐步调整和完善,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健康和谐的居住环境[2]。

  建筑物质量水平的高低和功能效用的良好都需要通过结构设计来体现,二者之间存在很大联系,建筑物设计工作要以质量安全为基础保障。近年来自然环境变化非常明显,各种灾害危险随时都有可能降临,例如地震、洪灾等。这对建筑物安全性能是一项极大的考验。结构框架稳定、承载能力较大的房屋建筑是广大人民群众所青睐的。因此,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与优化应当以安全目标为核心。重点改善建筑物安全质量和使用性能,在抗震防洪等领域要体现足够的优势。根据之前的设计方案,平稳有序的开展房屋建筑设计工作,准确合理地提高建筑物安全性能和使用水平。不仅如此,结构框架应当具备多层防护效果,为房屋建筑加强抵挡自然灾害的力度,降低用户生命财产损失,为广大人民群众创造健康和谐的生存环境。在这种条件下,施工过程管理监督也非常重要,例如合理选择并使用质量安全都过关的建筑材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提高房屋建筑实际使用价值[3]。

  建筑主体优化设计在房屋建筑结构当中占据重要比例和地位,其根本意义和作用在于使建筑整体更加科学精确,实施优化过程中,借助互联网信息技术与3D建模技术,模拟操作,使建筑整体形象更加生动可视化,借助模型了解建筑详细参数和各项组成内容,针对不合理的情况,进一步整改并落到实处,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误差和损失情况。通过这种优化,能够节约大量的成本费用和建筑材料,墙体设计和使用更加符合实际情况,拓宽使用面积和空间,剪力墙优化设计应当符合实际需求,以稳定性和牢固性为基础前提。混凝土材料在施工建设当中应用频繁并且广泛,建筑物的坚固性与牢固程度,与混凝土使用配比密不可分,在进行建筑主体优化设计时,混凝土配制比例需要进一步明确,混凝土施工、维护方案设计也要尽可能的详细精确,确保混凝土施工建设科学合理,降低失误和差错现象的发生,避免重新返工等情况出现,设计人员应当高度重视这一问题。工程项目建设存在人员专业水平不够高,工程质量无法得到彻底保障[4]。因此,建筑项目在整体优化设计当中,应当选择专业人员和高素质人才进行保障,准确计算混凝土成分比例,确保配比科学合理,提高混凝土坚固性与牢固程度,保障房屋建筑的整体质量水平。混凝土浇筑工作结束后,需要加强混凝土维护保养力度,以混凝土施工质量为基础,改善建筑整体质量和安全性能。

  当下,多数房屋建筑优化设计工作都需要通过互联网计算机来完成,给工程项目建设带来极大的便利。与此同时也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过分依靠互联网信息技术,会使工程建设隐患风险更难被发现,因此互联网信息技术要与概念设计相结合,设计工作者在确立主体目标和任务后充分发挥信息技术的优越性,提高房屋建筑建设优化效率。充分保障其安全性和稳定性,努力提高建筑物整体质量和实用性能,在进行建筑物结构形式与功能类型设计评估时,需要充分考虑抗震效果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在科学分析和评判的基础上,改善建筑物抗洪抗灾能力,提高房屋建筑的安全水平。在结构设计中可以适当采用对称形式,努力提高建筑整体的稳定性,加强建筑物抗压能力和防灾效果,为广大住户营造更加舒适的环境空间。

  综上所述,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保障推动下。人们对居住环境提出更高要求和标准,既要充分体现舒适和优越性,又要尽可能的符合安全规范以及质量约束,基于此,房屋建筑结构优化设计工作变得更受关注。在实际建设过程中,设计人员应当以实际需求为基础,合理利用建设经验与技术水平,通过分析评估,确保房屋建筑安全平稳,为施工建设节约成本费用。文章通过深入研究为后续设计优化提供明确参考。

  [1]孙明举.解析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优化技术[J].中国住宅设施,2019(7):96-97.

  [2]陈应超.建筑结构设计优化技术探讨[J].住宅与房地产,2019(24):101+159.

  [3]陶荣杰,李景.房屋建筑结构设计中优化技术应用研究[J].住宅与房地产,2019(19):152.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上海市城市建设规划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农村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个人住房建设(以下简称农村个人建房)是指本市农村范围内(含国营农场、国营林场、国营牧场、国营渔场以及农村集镇等)居民自行新建、迁建、扩建、改建和翻建住房。

  第三条上海市土地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土地局)和县(区)土地管理部门是市和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的主管机关。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局)和县(区)规划管理部门是市和县(区)行政区域内农村个人住房规划建设的主管机关。

  农村个人建房所使用的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根据国家建设或乡(镇)、村庄建设规划,农村个人建房需要调整宅基地、承包地、自留地、竹园地时,原土地使用人应当服从。

  第六条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应根据市计划委员会和市土地局下达的年度用地计划指标,由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分解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

  第八条农村个人建房审批实行公开办事制度。乡(镇)人民政府应将建房用地户数、用地计划指标、宅基地面积、建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等情况定期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同户居住人口中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未婚者,其中一人已达到结婚年龄,要求分户建房的居民户;

  第十条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接到建房申请后,应征求村民小组的意见,经集体讨论并在《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连同建房申请人书面申请报送乡(镇)人民政府。

  第十二条乡(镇)人民政府在接到村民委员会报送的《农村个人建房申请表》和建房申请人书面申请后,应对用地面积、建房位置、建筑面积标准以及房屋的层数、高度等进行审核,并按下列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一)农村个人建房使用原宅基地、其他非耕地,以及不需要申请用地的房屋加层、房屋翻建、建造围墙等,由乡(镇)人民政府在一个月内审批。

  (二)农村个人建房使用耕地(包括自留地,下同)或者国有土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在一个月内征求县(区)规划管理部门的选址定点意见,并报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三)农村个人建房既使用原宅基地、其他非耕地,又使用耕地、国有土地的,以及在集镇范围内申请建房用地的,按前项规定办理。

  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经批准后,由批准用地机关发给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由乡(镇)人民政府发给《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第十三条市属的国营农场、国营林场、国营牧场、国营渔场职工申请建房用地的,由所在国营农场、国营林场、国营牧场、国营渔场报送其主管部门审核后,移送市土地局按规定的审批权限报批。

  县(区)属的国营农场、国营林场、国营牧场、国营渔场职工申请建房用地的,由当地县(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四条经审核不同意农村个人建房用地申请的,由审批建房用地的机关以书面形式通知建房申请人。

  第十五条不需要申请用地的房屋加层、房屋翻建、建造围墙等,应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领取《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

  第十六条农村个人建房应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农村个人建房用地还应缴纳建房用地保证金。建房用地保证金收取标准由各县(区)人民政府制定。

  第十七条农村个人建房应在取得《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之日起一年内竣工。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期竣工的,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可延长竣工期;延长期限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农村个人建房应在开工前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并严格按照农村个人住房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和《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规定的宅基地面积、建房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房屋的位置以及层数、高度等进行施工。

  乡(镇)人民政府接到开工日期报告后,应到现场进行查验。住房竣工后经检查符合本办法的,由县(区)人民政府发给《上海市农村宅基地使用证》,退还建房用地保证金。

  第十九条现有宅基地面积在规定标准之内且符合村镇建设规划要求的农村个人建房户,应在原址建设,不得移地迁建。

  第二十条移地迁建住房的农村个人建房户,应在新建房屋竣工后三个月内,拆除原有住房,退还宅基地。

  第二十一条符合农村个人建房用地条件的农村居民户,可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购买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他人房屋。经批准后,买卖双方应在两个月内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和房屋买卖交易手续。

  第二十二条因全部或部分出卖、出租自住房屋造成居住困难或将原居住房屋改为其他用途的农村居民户,不得申请建房用地,也不得申请房屋扩建或加层。

  第二十三条农村个人建造两层以上(不含两层)住房的,应有设计单位设计或审核过的设计图纸。

  第二十四条农村个人建房按不同的地区、户型和人口计算宅基地总面积。宅基地总面积包括建筑占地面积和屋前屋后占地面积。

  建筑占地面积系指居室、灶间、卫生间、楼梯、阳台等占地面积;屋前屋后占地面积系指建筑占地面积以外的副业棚舍、晒场、沼气池、化粪池、围墙等占地面积。

  (一)住房、独立的灶间、独立的卫生间等建筑占地面积,按外墙勒脚的水平面积计算;

  (二)室外有顶盖、有立柱的走廊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三)有立柱的阳台、内阳台、平台的建筑占地面积,按立柱外边线或墙体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

  无立柱、无顶盖的室外走道和无立柱的阳台不计建筑占地面积,但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

  有围墙的住宅按围墙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宅基地面积;无围墙的住宅按实际占用面积计算宅基地面积。

  第二十六条农村个人建房户可申请建房用地的人数按常住户口计算,其中领取本市独生子女证的独生子女建房用地按两人计算。下列非常住户口人员,可计入用地人数:

  (三)要求与子女同住的居住他处的老人(同住子女以后不得与老人分户建房,老人户口不得重复计算建房用地人数或分摊给其他子女);

  第二十七条蔬菜区(包括国营农场、国营林场、国营牧场、国营渔场)农村个人建房户的建房用地按下列标准执行:

  (一)四人以下户(含四人)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一百五十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八十平方米。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五人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二)六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九十平方米。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六人以上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一)四人以下户(含四人)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八十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九十平方米。不符合分户条件的五人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二)六人户的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二百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一百平方米。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六人以上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宅基地总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

  农村集镇个人建房户用地以建筑占地面积为准。四人以下(含四人)建房户的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四十四平方米;不符合分户条件的四人以上建房户可增加建筑面积,但不增加建筑占地面积。

  第二十八条需原地翻建或按规划移地迁建住房的,应办理用地手续,并按前条规定的建房用地标准执行。

  第二十九条围垦不满五年的垦区,移民房屋宅基地总面积不得超过二百五十平方米,其中建筑占地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

  第三十条经批准买房或建新房时保留原住房的宅基地面积和建筑占地面积合并为一户计算。

  第三十一条农村个人建房朝向为南北向或朝南偏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为南侧建筑高度的一点四至一点六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一点二倍。

  集镇、老宅基地按前款标准改建确有困难的,经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房屋间距可适当缩小。朝向为南北向或朝南偏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不得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一点二倍;朝向为东西向的房屋间距,不得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一倍。

  第三十二条农村个人建房每层的高度不得超过三点三米。相邻房屋山墙之间(外墙至外墙)的间距一般为一点五米,最多不得超过二米。

  第三十三条农村个人建房确需建围墙的,不得妨碍公共通道,不得影响四邻通风采光,不得将自留地、竹园地、承包地等农业用地圈进围墙,不得超过批准的宅基地范围。

  第三十四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的,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或者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地建房的干部,还应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农村个人建房占用土地超过批准的用地面积标准的,多占的土地按照非法占地处理。

  第三十五条无权批准或越权批准建房用地的单位和个人,非法批准的建房用地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占用的土地按非法占地处理。对非法批准建房用地的单位主管人员或者个人,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收受贿赂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六条农村居民未经批准以买卖房屋或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使用权的,没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设施,或者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二百元至五百元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新建房屋竣工后,不按规定拆除原有房屋、退还宅基地的,按非法占地处理,并没收百分之五十的建房用地保证金。

  第三十八条农村个人建房逾期未竣工,且未申请延长竣工期,或经批准买卖房屋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的,按超过竣工期每月一百元处以罚款。

  第三十九条农村个人建房户未取得《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擅自建房、严重影响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的,责令停止建房,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章建筑;影响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补办《农村个人住房建设工程许可证》,并处以土建工程造价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的罚款。

  第四十条农村个人建房户违反《农村个人住房建设许可证》的规定,擅自扩大建筑占地面积、移位建房、超过层数等严重影响乡(镇)和村庄规划的,责令停止建房,限期拆除或者没收违章建筑物;影响乡(镇)和村庄建设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百分之三十建房用地保证金,并处以超占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二百元至三百元的罚款。

  房屋层高或室内地坪标高超过规定标准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五百元至一千元的罚款,并没收百分之三十建房用地保证金。

  第四十二条对责令限期拆除房屋或违章建筑的农村居民,逾期不拆除的,乡(镇)人民政府可组织有关部门,所需费用由违法当事人承担。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可以由乡(镇)人民政府决定。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认为应由县(区)土地管理部门和规划管理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有权直接作出处罚决定。

  第四十四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上一级主管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复议决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三个月内,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期满不申请复议、不起诉又不履行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五条拒绝、阻碍乡(镇)人民政府以及主管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农村专业户、个体工商户建造生产经营性房屋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片建设农民新村(包括商品房或集资建房)应按有关规定执行,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十七条本办法实施前根据市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编制的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继续施行。本办法实施后重新编制、调整、修改的农村居民点建设规划,有关个人住房建设的标准均按本办法执行。

  随着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建筑设计的不断创新,引进发达国家的建筑样式,现行制定的规范和技术标准已不能涵盖,无法对一些房产建筑面积的计算提供合法的依据,这就要求我们测绘工作人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开拓创新,提高测绘精度。测绘作业中严格执行国家房产测量规范和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及本省市地区根据当地习惯制定和颁布的有关房产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暂行规定;同时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测绘行政主管部门也要对测绘单位进行技术指导和业务监督,保证房产面积测绘成果的质量。为保证测绘成果质量,绘图、面积计算分摊是最关键环节,因此在面积计算过程必须建立健全合理的、实施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并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

  为了确保房产面积测绘质量,前期的收件资料及图纸审查中的质量控制是必不可少的,在房产项目建筑面积预测算时,要求委托方提供的建筑施工图必须是经规划部门审核通过的图纸;在房产面积实测时,委托方应提供房屋竣工图,若有变更,还应提供相应变更图纸或联系单;委托方所提供的图纸必须是一整套完整的建筑图纸,其中包括建筑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楼梯详图、阳台及飘窗大样图等,所有图纸应尽可能详细,以便于在测绘过程中查阅相关尺寸数据。如阳台护宽度在平面图上标注不详,只能在阳台大样图上查阅,如坡屋顶房屋2.20m的范围线确定,在平面图上无法看出,只有在剖面图上图解三角形确定2.20m的范围线。收件资料中必须包括土地出让合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总平面图、地名办出具的门牌号及幢号批准文件、设计部门出具的房屋配套设施用房功能部位,如水泵房、水池、发电机房、变配电室、制冷机房的使用说明及其他的有关资料。只有通过前期资料收集齐全并符合要求,才能确保房产面积测算各环节中的质量。

  进行房产面积测绘,对我们房产测绘机构来说在增加了经济收入的同时,又承担更大的责任。针对日益高涨的房价,一旦工作疏忽发生了错误,造成的损失将是巨大的。因此,我们在房屋面积的测绘各环节中,应把质量控制放在首位。具体要做到四个准确:房屋计算面积部位认定要准确;房屋套型边长数据要准确:房产要素要准确;房屋面积计算分摊要准确。

  对于在测绘一幢房屋前,一定要明确哪些部位是计算全面积,哪些部位是计算一半面积,哪些部位是不计算面积。若认定不准,直接导致总建筑面积的错误及后续的分摊计算。因此计算面积部位认定这一环节十分关键,要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及各地的《实施细则》来判定房屋计算面积的部位。但有些开发商为了增加房屋的卖点,在设计图上的文字注释往往与《房产测量规范》中不一致,如在设计图上标有“入户阳台、入户花园、空中花园、景观窗等等,如何与房产测量的有关性质的界定一致。比喻“入户花园”,在计算面积的技术规定条款中,不会有这个名词,而且“花园”也不能计算建筑面积,但实际上“入户花园”类似《房产测量规范》规定条款中的“外走道”或“不封闭的阳台”。顾名思义,入户花园就是通过公共楼梯或电梯出来进入某户或几户的必须经过的前室或通道,其性质为公用部位。若此公用部位为封闭,应计算全面积。若敞开,应分两面种情况,一是此部位若是在房屋建筑的主体结构内,类似于《房产测量规范》中有柱走廊,应计算全面积,若为悬挑于建筑主体之外,类似于《房产测量规范》中无柱外走廊,应计算一半面积。再比喻“空中花园”。若空中花园也是当作通过公共楼梯、电梯出来进入某户或几户的必须经过的前室或通道,就参照入户花园的处理方法。若空中花园是经过某户套内房间出来,就应认定为房屋套内阳台,按阳台的计算规则计算面积,由此,我们在碰到建筑图上如此类与《房产测量规范》不符的文字注记,究竟如何定性?如果《实施细则》中没有这方面的详细规定,我们在面积测算时,一定要根据房屋建筑结构来判定,必要时,要求委托方有一个明确的说明,要求设计单位提供设计使用功能说明,将不规范的述语统一到《房产测量规范》中来,参照国家《房产测量规范》或各省市房产测绘《实施细则》相关类似条款处理,准确来判定出房屋计算面积部位的性质。

  房屋面积测绘的基本单元是幢,而幢是由多套房屋组成的,可以说套是房屋测绘的最小单元,房屋的套型、边长数据测算是否准确直接影响到幢的总建筑面积,况且房屋的套型、尺寸边长还要附在房屋所有权证上,将直接面对千家万户,因此无论在房屋预测、还是实测过程中,房屋的套型、边长数据测绘这一环节一定要准确,若有差错,后患无穷。

  房屋预测套型边长数据,有的可以直接从设计图上读取,有的须经过换算,有的还须通过比例尺量取,这要求我们能看懂设计图,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了解设计图的各类符号、各类线段的含义,了解各层之间连接关系,如何换算至我们所需要地房屋边长数据。

  (1)在许多设计图上,设计的尺寸有柱轴心尺寸,结构外墙尺寸,内空尺寸等,这些情况与我们所需的计算套内面积的墙体中心尺寸,计算房屋建筑面积的墙外边沿尺寸,附属建筑尺都不一样,需要经过换算,所以,在作业时,要看清图上标注的是什么部位的尺寸。在换算边长数据时,还要考虑到房屋竣工后实际状况。如:设计为20cm的墙厚,加上墙体两边的粉灰厚度各2cm厚度,实际为24cm;设计为24cm的墙厚,加上墙体两边的粉刷厚度各2cm厚度,实际为28cm。否则,预测面积与实测面积相差很大。

  (2)要看清设计图各层上下之间的结构关系,如楼层高度、阳台的顶盖,架空通廊的顶盖,大厅的高度,坡面屋顶的层高等等关系。

  (3)设计为坡面屋顶的房屋,层高超过2.2 m(含2.2 m)才能计算建筑面积,在设计图上往往无法直接看出。只有从剖面图上图解三角形才能计算超过2.2 m的投影范围线房屋实测套型边长数据的准确采取

  (1)在实测时,比照预测成果图上套型边长数据并加以充分利用。首先,我们可以将预测资料调出,比较一下预测施工图与实测竣工图的不同之处,看一下是否在房屋施工过程有设计变更联系单,并记录下所有变动的地方,做到心中有数,以便在实地测量中作为重点的量测。

  (2)实地测量时要注意整体和局部相结合。从整体到局部是测量必须遵守的原则之一,在实地测量时,最好事先观察一下所要测量房屋的整体,从各个外立面观察哪些标准层次的层建筑面积是一样的,哪些层次又是不一样的,特别是阳台部分。因为一般的住宅除底层房屋套型、门厅、楼梯、顶层复式房屋、机房或水箱以外,外墙立面基本都是一样的,建造时主要在分隔或阳台上做不同的设计以达到良好的立面效果。我们可以利用这一点来保证在相同的房型有相同的套内建筑面积。而对房屋每单元套型的检测中,一般并不需要对所有的内部尺寸作详细再次测量,只要对整套房屋的轴线总尺寸、与相邻单元部分的尺寸、阳台的尺寸等作测量并详细记录。比较重要的一步是对照竣工图实地检查房屋是否完全与图纸一致,对不一致的地方必须作认真仔细的检测,确保房屋套型、边长无误。

  房产要素调查也是我们房产测绘的基本环节之一,要做到房产要素调查准确,以下一点值得注意。预测时,房屋坐落、幢号、结构、用途、层次、室号等房产要素参照建筑施工平面图上文字标、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地名登记表等收件资料进行对照确定。实测时,可将预测成果资料与房屋竣工图及实地进行核对,在实地核对房屋部位、套型、尺寸是否一致的基础上,还要查对房屋坐落、幢号、结构、用途、层次、室号编写等房产要素是否符合《房产测量规范》,是否符合房屋产权发证要求,是否与设计图纸一致:若不一致,要求委托方提供变更图纸、联系单或文字说明。实地不符,还要求开发商进行整改,直到符合房产测绘及产权登记发证要求。

  房屋的套型、边长数据、计算面积部位及房产要素都准确了,最后,质量控制中最为关建的环节是要保证面积计算的正确、共用面积分摊合理,可以说这一步是房产测绘的核心。计算房价、交纳有关税费及办理房产证都是以房产面积为准,因此,房产面积直接关系到购房户的切身利益,我们必须确保面积计算分摊准确。

  我们目前使用的房产测绘软件,有些软件开发的还不够成熟,再加上我们操作人员不够熟练、操作不够规范,在测算面积时,对某个户室也会出现面积计算错误,一旦出错,会导致后序的分摊计算错误、总面积计算错误以及面积汇总错误等连锁反应。为此,为确保面积计算的准确,笔者利用AutoCAD的二次开发手段Visual LISP编制了一段方便面积计算的小程序,通过此程序计算出房屋各层面积及总面积与房产测绘软件计算的各层面积及总面积进行比较,若两者面积差在误差范围内(一般误差都在平方厘米内),说明软件计算无误。若有误,分层对比查找,找到面积是差在哪一层、哪一户,再对出错层的户室进行修改,直到软件计算面积与Visual LISP程序计算面积相一致。房屋各层面积及总面积计算准确后,再确定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计算,公用面积部位及其分摊原则确定,要严格按照《房产测量规范》及各省市的有关《实施细则》来确定,对于个别公用部位在《房产测量规范》中不能明确是否可分摊,要组织测绘员、质检员、技术负责人、委托人及建筑设计师进行图纸联审讨论定案。公用面积分摊完成后,别忘了,将分摊前的总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与分摊后的总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比较一下是否前后一致,确保分摊过程准确无误。